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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记:青春不老,我们不散
刚接触传奇,已经盛大外挂满大街的时期了,那时我高中,刚学会进网吧,和从小玩到大的那几个小伙伴正沉迷在澄海3C里,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,那天我们这边玩的正嗨,突然网吧一群人在那各种喊(类似疯了的那种),我们就都往那边看,他们说什么雨衣雨衣,顶他!站上了!X!牛逼!我们弄的蒙头转向,不知道谁说了一句:500块到手!我曹!玩游戏还能赚钱?赶忙问了旁边大哥这是啥游戏?大哥说:传奇你都不知道?
那年代500元钱,对我的诱惑比让我跟波多野结衣拍片还大,于是乎,拉上那几个发小,踏上了漫漫传奇路
刚接触传奇,我们也不懂什么官服私服,就跟网管说我们要玩传奇,然后这个网管给我们下了个登录器(还得输入IP地址的那种),我们就进去开干,漫漫探索了很多“知识”,比如战士对刺。算是为以后的传奇生涯打下了坚实的“基础”
慢慢哥们几个都长大了,传奇也确实玩过很多私服,虽然我们一分钱都没赚到过(坑爹的500块钱),但在传奇里,打怪爆装备的兴奋及哥几个一起干掉RMB战士的快感,让我始终没有离开过这个游戏
转眼到了去年,一发小问我还干不干传奇了,我正好工作闲的时候多,就跟以前的那几个小伙伴约好神州网吧,下载登录器、建号、搞起
当时云朵二区已经开了一段时间,我们进去首先被吸引的是云朵的物价(不吹牛逼,小时候500块钱的那个雨衣我现在想起来都激动),必须承认是云朵的物价是我们玩下去的最根本原因,当初通宵一晚上我们打了一把裁决一把骨玉+骑士手,这种激动的心情是以前玩传奇根本无法带给我们的。我们现在的收入几百块钱对我们来说就是一顿饭的事,可是爆出来装备的时候所带来的兴奋远远不是几百块钱所比拟的。
慢慢的 云朵开三区了,我们俨然成为老玩家,就我们4个人,开区半个月,晚上尸王殿、暗之BOSS大部分都是我们打的,最激情的一次是精神病行会晚上跟我们抢尸王殿,我们两个站站,两个道道,对面大概7 8个人,我们的战术是下去集火秒对面宝宝,记得当时对面大概爆了几件衣服和45个祖玛吧,
当时我们合计元宝也别卖了,自己建个会,自己弄装备吧!于是,《滚刀肉》行会诞生!就我们四个人,说实话,在地图里打架,我们没碰到过对手~
云朵给我带来的时重拾少年时的欢乐,这是最重要的,跟以前几个发小也因此来往变的密切,经常出去喝点小酒,总结一句话,这个游戏玩的~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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